交流區

奇幻留言版 - 回覆文章

【綜合】奇怪
發表人 慕緹 [ Lv.54 ] ?(愛麗沙 - 7)(1F) 2008-01-13 23:28:23
回覆
我只是問一下問題
問到最後我的文章被鎖定
現在是什麻情形阿
回覆snowfire [ Lv.904 ] ?(貝婷 - 6)(2F) 2008-01-13 23:47:01
 
因為文章內有關於"補X",
以前就因為這種問題討論過多所以就有警告過~
盡量不要再發這種文章了,很抱歉沒跟你說過直接鎖了,
但希望你能諒解。
回覆chiting [ Lv.60 ] ?(愛麗沙 - 5)(3F) 2008-01-14 00:11:25
 
補一句
有規定不可以用補丁的
不要以為沒人捉就當沒問題
回覆平凡人 [ Lv.35 ] ?(貝婷 - 1)(4F) 2008-01-14 09:51:39
 
使用非遊戲開發商所開發的程式,就是違反了遊戲規定.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罰抄100次!!!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凡從事以下行為者,本公司將依客觀情況加以認定是否涉及違反本遊戲管理條例,並依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程度之處罰:

1. 假扮成遊戲橘子相關組織或員工以及客服人員,或在遊戲中散播謠言、詐騙、誹謗、恐嚇、勒索等行為。
2. 觸犯台灣或國際相關法律規定。
3. 意圖破壞、入侵、修改或破解任一瑪奇伺服器、瑪奇任一圖像、瑪奇官方網站。
4. 玩家所擁有帳號交易或贈予行為。
5. 以現金交易瑪奇虛擬物品。
6. 在線上或網站進行或安排任何非法盜版軟體之交易或交換。
7. 註冊瑪奇帳號時刻意隱瞞或杜撰個人資料。
8. 在線上或網站上傳他人文章,除非擁有原著者的書面同意。
9. 於非官方伺服器上進行瑪奇遊戲。
10. 未經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,創造、使用或提供任何可玩瑪奇網路遊戲的伺服模擬器。
11. 刊登、散佈任何有關瑪奇網路遊戲的修改工具、模擬器或相關程式。
12. 意圖植入致使遊戲中玩家受到非自然或非刻意受惠之錯誤程式(BUG),或以公共頻道或密語談論相關話。如發現相關情事應立即向「客服中心」反應。
13. 經警方單位查證,確實盜用他人帳號與虛擬物品。
14. 散布以營利為目的的一切商業廣告或仲介行為,經GM口頭警告無效者。
15. 在遊戲中公開發表不當言論 (不當言論之判定由本公司依客觀情況加以認定)。
16. 使用輔助程式進行遊戲 (自動練功等所有非官方之程式)。
17. 利用bug進行遊戲或意圖藉由系統異常狀況進行圖利 (由本公司依客觀情況加以認定)。
18. 利用各種方式入侵攻擊遊戲伺服器 (包含資料封包修改、客戶端修改等)。


※ 本公司保留對遊戲管理條例的最終解釋權與更新之權力,請使用者經常查閱,並嚴格遵守。(資料來源: http://www.mabinogi.com.tw/8_customer2.aspx)
回覆星月貓 [ Lv.37 ] ?(凱琳 - 5)(5F) 2008-01-14 16:20:14
 
慕緹 要罰抄100次 囧
奇幻多了一位老師
回覆虛冥一天地 [ Lv.182 ] ?(安黛莉 - 3)(6F) 2008-01-14 18:32:05
 
回 平凡人
那請問 用補丁 犯了哪一條規定呢?
回覆chiting [ Lv.60 ] ?(愛麗沙 - 5)(7F) 2008-01-14 18:40:37
 
16. 使用輔助程式進行遊戲 (自動練功等所有非官方之程式)。
 
Message請先 登入 會員才能發表或回覆文章。
 
 
Message此篇文章發表日期已超過一個月,無法進行回覆。
 

網路禮儀

網路發言雖然是匿名性質,但網路發表文章還是請遵守基本的網路禮儀,請勿發表含有不雅文字、人身攻擊等文章內容,良好的奇幻交流環境需要您的配合!
回頂端